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从戏子到明星

亮哥又来了 亮哥在读书 2021-08-23

演员这个行业历史悠久,起源于何时已不可考证。
 
在中国古代的先秦时期,以诙谐嘲弄供人取乐的一类艺人被称为“俳优”;以歌舞、奏乐一类艺人被称为“倡优”;演奏音乐的一类艺人被称为“伶”。成书于春秋至战国的《管子·小匡》篇里就有“倡优”的说法:“倡优侏儒在前,而贤大夫在后。”
 
受中国的影响,日本人也把演员称作“优”,男优、女优就是这样来的。
 
汉代以后,“优”和“伶”开始并称,成为歌舞、音乐和百戏滑稽为业的艺人的统称。
 

不管是倡优,还是优伶,都是帝王和高官才能享受的,与普通百姓无关。
 
演员被称为“下九流”,在古代社会的地位是低下的。连编户齐民的地位都不如,不是被划归国家,就是依附于主人家,总之是贱民。
 
演员和其他贱民一样,只有一定的生命权,没有人格权和贞操权,而且不可以和平民通婚,更不可能考科举和当官。直到清朝,法律仍然规定,良贱不能为婚。《大清律例·婚姻》明确规定:“凡家长与奴娶良人女为妻者,杖八十;其奴自娶者,罪亦如之。若妄以奴婢为良人而与良人为夫妻者,杖九十。”
 
唐朝有个女诗人薛涛曾跟元稹恋爱,但她再有才华,元稹也不可能接纳她。直到晚清,著名演员杨小楼在上海唱戏,与一广东商家女子恋爱结婚,虽然走完了结婚程序,但仍被韦女的叔父以良贱不婚为理由告到官府。最后,韦阿宝被其父逐出家门,后不知下落;杨小楼在坐了一段时间的牢狱后,远走北京发展。这就是清末四大奇案之一的“名伶杨小楼案”。
 
除了官伎之外,魏晋南北朝高官还设有家伎,宋朝很多官员也养家伎。这些人呢,可以叫演员,可以叫文工团,也可以叫官员的后宫储备。(伎和妓,左边的部首不同,但是起源是一样的。)
 
有时候,个别演员也可以获得较高的地位,这当然要得力于帝王将相的恩宠和青睐了。
 
汉武帝设立乐府,宠信李延年,还把他的妹妹纳为夫人。
 
唐玄宗热爱音乐,也擅长音乐表演,在官方的太常寺、大乐署和教坊音乐机构之外,单独成立了四个外教坊和三个梨园,还在大乐署新设外教坊。开元二年(714年),唐玄宗还创置了“梨园”,这是一种设立在禁苑梨园中的宫廷音乐机构。唐玄宗时,这些音乐机构中的乐工,总数大约在万人以上。李龟年就是一个著名音乐家。当时的另一个音乐家董庭兰也被高官房琯所信用。
 

后唐庄宗李存勖自幼喜爱音律,爱看伶人演戏,甚至自己也登台表演。他非常宠信伶人,任用他们为高官(比如,任用陈俊为景州刺史,雠德源为宪州刺史),也用他们当特务。
 
宋徽宗本人也热爱艺术和音乐,在1105年设立大晟乐府,搜集审定曲牌及曲调,并重新加以制作,于旧谱之外,又增衍许多慢曲、引、近、三犯、四犯之曲,词调更加繁复。大晟乐府用了许多著名的词人,比如周邦彦、徐仲、田为、姚公立、晁冲之、万俟咏,肯定也提高了许多音乐人的地位。
 
直到民国成立以后,主张平等的法律订立后,演员才真正在法律上获得了与其他阶层的人民平等的地位。虽然许多民众还是嘲笑演员,但是法律已经不歧视演员了。成功的演员甚至还可以步入社会上层。
 
20世纪20年代有个笑话。直系军阀首领曹锟曾说过这样一句话:“只要你有名,再有钱,都能当总统。”当时就有人说:“梅兰芳有名,也有钱,他也可以当总统了。”
 

后来的社会,不管发生了多少变化,包括许多演员被整治了,但是成功的演员可以进入社会上层这一点,没有改变。(在这里,我们不说那些当了少将、大校的演员,只说在市场上混的演员。)
 
如今仍然是这样。而且,随着媒体的发达,各种演员——电影演员、电视剧演员、音乐人、歌唱演员、戏曲演员——都有了更多的表现途径,获得了更多流量;随着经济的发展、人民的富裕,各类演员也有了更大的赚钱空间。
 
成功的演员,不但有名,享受着鲜花和掌声;还有钱,进入了富人行列。许多家庭愿意把孩子送去学习演艺。
 

现在,人们习惯用“明星”来称呼成功的演员。于是,过去的戏子在今天成了明星。
 
许多人愤恨名演员的收入高,但是演员的收入来自他们获得观众认可的能力。如果你认为如今的多数演员不配获得这个收入,我们对此毫无办法,因为这反映的是多数民众的审美眼光有问题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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